即日起至年底丨西安开展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关于印发《深化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县住建局,西咸新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深化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周华杰 电话/传真:89130269 邮箱:119271691@qq.com )
深化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约谈会会议精神,巩固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发生,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持续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从保障“十四运”,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持续深化排查整治成果,为完成十四运会、残特奥会“精彩圆满”总目标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重点任务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对全市住建领域在建房屋建筑项目(含装饰装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两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深基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和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工地食堂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施工现场“三违”现象,严格惩处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正确引导并及时处理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引发的群体事件。通过压茬排查整治,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分工如下: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质安站、监管中心牵头,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落实。)
(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质安站牵头,市轨道集团,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落实。)
(三)装饰装修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装饰中心牵头,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落实。)
(四)“两类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散装中心牵头,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落实。)
(五)未批先建等违法项目查处工作。(工程建设监察队、城棚改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落实。)
(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老旧小区改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城建处牵头,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落实。)
(七)物业小区新冠疫情管控和因物业管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物业处、物业中心牵头,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落实。)
四、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两个步骤进行。
(一)排查整治(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和市轨道集团要按照重点任务,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同步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局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分工,组织专业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巩固提升(9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巩固工作成果,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查漏补缺,补足短板,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和行业督察,确保十四运及残特奥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及残特奥会即将召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隐患清零。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高空坠落和机械伤害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结合汛期施工特点,重点检查防高坠、防触电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措施和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地下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同时,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清零。
(三)严惩违规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和问题隐患集中、“常见病”多发等问题突出的项目,要严查严处,采取通报曝光、高限处罚、联合惩戒等多种措施,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出的未批先建项目,该移交的移交,该停工的坚决封停,并严厉查处。
(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措施,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分别于8月20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9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处)。
市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各自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本行业生产安全。同时,明确一名联络人,于8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市住建局,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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