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建厅发布2023年工作要点:严格危大工程管控,加强高处作业管理
安徽省住建厅发布2023年工作要点:严格危大工程管控,加强高处作业管理
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3月13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
管理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住突出矛盾问题,着力防控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建筑、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2.深化“两扫、两铁”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两扫、两铁”专项治理行动,“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治理行动成果,对在“扫除”和“扫雷”治理行动过程中以及日常质量安全监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推动监管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3.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务院和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巩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经营性自建房持续开展“回头看”,加快排查整治非经营性的自建房,落实排查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将专项整治工作做严做实做细。
4.实施分类整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以最严格的标准,把查处的隐患全部管控到位,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5.加快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推动自建房安全管理法治化。建设我省房屋安全综合管理场景创新工程,推进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常态化。探索研究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
6.严格危大工程管控。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控。
7.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聚焦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空间作业维护安全管理,不断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持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宣传和技术交底,进一步加深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意识和防范技能。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8.加强高处作业管理。落实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不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不施工、安全旁站及监护人不到位不施工。
9.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扰乱招投标市场的异常低价投标行为,持续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法性排查,严格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10.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编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疑难问题解答》《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指南》等技术性文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消防审计审查验收人员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施工现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四、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11.深入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水环境治理,以及消防、电梯、窨井盖、热力、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城市照明等领域。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向县(市)延伸,各市辖县(市)依托各市市级一期平台基础,完成覆盖燃气(含燃气终端)、桥梁等重点领域建设。
12.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时限四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要求,严格落实整改闭环,依法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企业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自闭阀。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设备设施更新改造。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提高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3.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按照《安徽省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指南》确定的保排、摸排、减排、预排、畅排、蓄排、联排、强排、控排“九排治涝”措施,指导各城市优化内涝治理方案,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积极组织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汛前准备、汛中防范应对、汛后系统整治等各项工作。
14.强化城市供水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强化二次供水和应急备用水源管理,完成应急备用水源核查问题整改核验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督导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落实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职责,督导供水企业落实供水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要求。
15.加强城市公园、动物园安全管理。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公园加强园内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体育健身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
五、强化城市管理安全风险防控
16.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城市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加强窨井盖、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工程渣土处置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涉及高铁、普铁、高速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私搭乱建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17.加强城市环卫设施运行安全。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排查垃圾卸料平台、垃圾仓、化学品耗材堆放设施、渗滤液储存区域等易燃易爆点安全隐患,加强环卫车辆使用和环卫工人户外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城市公厕隐患排查,防范因化粪池甲烷气体等超标发生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
18.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全面排查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点)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堆放点,制定综合加固整治方案并限期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可采取开展生态修复等措施。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六、强化城镇房屋安全风险管控
19.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消防、电梯、装饰装修、窨井盖等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管理,对占用消防车和疏散通道、高空抛(坠)物、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0.做好农房隐患动态排查工作。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县级随机抽查、省市监督检查”的动态监测管理体系。推进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分类制定整治计划,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引导群众自行开展整治。
七、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21.深推“四个工地”建设。督促各地持续深入推进“四个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四个工地”建设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22.抓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普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升人员操安全作技能。
23.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暂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机制,督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填报应急信息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应对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地震等灾害,关注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范。加强与应急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发生事故灾害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健全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形成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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