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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财政局等级保护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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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11-27 09:36【

一、招标内容:

1.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71123]-0032号

1.2项目名称:通榆县财政局等级保护机房建设项目。

1.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4采购预算:1983300元。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1.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3日内安装完毕。

1.7供货地点:通榆县财政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2.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包括被授权人);

(5)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6)投标单位2016年度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信用中国网站);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财政局

地址:通榆县

联系人:包先生、崔先生

电话:0436-4261055、0436-4262117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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