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通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促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策和业务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在库评审专家年度业务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西安市所有在库的评审专家(含新入库的评审专家)。
二、培训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二)培训及考试方式:用评审专家账号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cgp-shaanxi.gov.cn)”,点击左侧栏“我的信息”,然后点击右侧“查看”,再点击右上角“专家培训”,跳转到“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培训”页面,按要求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参与培训。培训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7:30),咨询培训相关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10-88587089转810,801或13811261292;13811258152。如出现无法注册、学习、考试等情况请拔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587089-609、010-88589100-601)
三、相关要求
(一)每月1日至10日为培训报名时间,当月11日起至月末完成学习、考试,当月内未完成学习、考试的,视为培训成绩不合格。线上培训课程共30学时(约20小时左右),需要学完全部课程,学习进度达到 100%,才能参加考试。未学完课程不能参加考试;
(二)新申请加入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在公示入库后,需先参加学习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未完成学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暂停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资格;
(三)在库两年以上五年以内的专家,未完成学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暂停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资格;
(四)在库五年以上的专家,未完成学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按照财政管理需要及相关规定,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请各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积极响应,支持政府采购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学习,掌握政府采购常用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家、省、市最新改革政策、规定的理解把握,全面提高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水平。
西安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
文件原文: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加培训考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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