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人员必看!建筑业挂靠经营的税收风险
自国家对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以来,在税制管理环境下,过去以票管税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建筑业挂靠经营税收管理模式的风险日益暴露出来。本文对建筑业挂靠经营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实施“营改增”之前,建筑业涉及税种包括营业税、印花税、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统一执行3%的缴税比例,工程所在当地的税务主管机关代开结算发票时征收税款。实际中建筑行业中一般是地方税务局征税,往往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的主体更容易成为被挂靠的对象,挂靠方通常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完税以后获得结算发票,将此部分收入和资金转入账外予以核算,不过因为之前国地两税机关属于不同系统,所以为挂靠经营的企业提供了偷漏税空间,也为行政从业者埋下了权力寻租的隐患。
第二,实施“营改增”以后,取消了营业税,改收增值税,税额计算与过去相比更加复杂,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跟企业管理水平没有保持同步。并且国税局积极推进金税三期的使用,全面改变了过去以票控税的征管模式,增值税由工程所在地现行预缴,然后由企业所在地再进行清算,企业所有收入发票结算与增值税认证抵扣全部纳入税务机关管控范围中,挂靠企业代开发票不予入账,给过去的管理漏洞造成影响。
第三,因为被挂靠的企业无须参与项目实际运作管理,所以被挂靠的单位一般承接很多不同项目挂靠,以至于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无法匹配起来,当期进项税在各项目之间相互抵消。再就是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全部由国家税务局征收,挂靠方为实现抵扣税额的增加,一般会采购劣质材料滥竽充数,在项目财税出现问题之后,将会受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的影响,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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