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低下或将被“劝退”!国务院印发重要规划!
建筑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低下或将被“劝退”!国务院印发重要规划!
2月14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规划》指出:
风险隐患仍然突出。我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和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各种公共服务设施、超大规模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大量建设,导致城市内涝、火灾、燃气泄漏爆炸、拥挤踩踏等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凸显,重特大事故在地区和行业间呈现波动反弹态势。
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
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统筹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项目建设审批,优先保障符合条件企业的搬迁用地。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大重点设施设备、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力度。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灾害风险较低的地区迁移。
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包括:
消防。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古城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水上加油站等水上设施。
城市建设。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城镇燃气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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