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PPP政策频发,入库试点又奖补!
入库管理
7月5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苏财金[2018]76号)。
苏财金[2018]76号文明确:从8月1日起,江苏省入库PPP项目遵从从严的入库标准,包括:申请入库项目的基本条件、优先入库项目标准、从严控制的入库项目类型,以及不得入库的项目类型。
——江苏省明晰PPP项目入库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苏财金[2018]76号文中,将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作为基本条件,对无现金流的完全政府付费项目从紧控制,并明确存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或社会资本方基本不承担相应风险的项目不得入库。
——入库管理整体收紧,尽可能降低政府债务压力与风险
试点管理
江苏省在推进从严的PPP项目入库管理同时,按照“能进能出”原则,同步推进PPP省级试点项目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PPP项目实施范例。(2018.7.3 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规则(苏财金[2018]70号))
试点项目按 “六大要素”进行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同级政府批复同意项目方案、省级PPP办公室审核备案、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方。
试点项目审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具备在入选一年内落地的可能性等;
试点项目的备案申报坚持“动态申报、及时受理”原则;
建立政策资金帮扶机制和专人联络、定期报告机制。
——在入库项目基础上进行试点项目的推进与管理,强调试点项目落地的及时性,关注PPP试点项目生命期(包含前期文件审查、项目备案、招采管理、落跟跟踪并定期报告)的科学性与完整性。
奖补管理
——苏财金[2018]70号文中提出政策资金帮扶机制:试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实施落地的,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
7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对6个已落地省以上试点项目给予总额5967万元的奖补,用于各项目所在地财政局统筹同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专款专用。(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PPP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苏财金[2018]70号文中,指出试点项目优先支持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智慧城市和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等幸福产业项目。
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底,江苏省省级特色小镇(不含旅游风情小镇)专项资金。对经考核合格的省级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累计3年内,省财政给予每年200万元奖补,总额600万元。奖补资金由特色小镇所在市、县(市)统筹用于特色小镇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需确保专款专用。(江苏省省级特色小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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