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建厅拟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到2.87%—3.41%
黑龙江省住建厅拟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到2.87%—3.41%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至12月9日,在此期间,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测中心,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联系电话:0451-53621970
电子邮箱:jczxbzk@163.com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黑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数字工地”应用办法》的要求,保障工程项目数字工地建设费用投入,推进我省数字工地建设。现决定调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HLJD-FY-2019)相关规定。
一、调整的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工,执行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调整的费率
注:其它工程项目费率不变。
三、数字工地建设要求
接入黑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数字工地”监测服务平台的工程项目,并实时进行网络建设管理、实名制管理、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环境监测管理、临边防护管理、深基坑监测管理、高支模监测管理、起重机械监测管理、卸料平台监测管理、见证取样管理、水电监测管理。
四、其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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