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标文件的“四步法”
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质量,招标投标活动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为确保招标活动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目标,招标人务必要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如何编制一份质量较高的招标文件?本文把招标文件编制过程分为四步,即准备、编制、校对、审核,并论述了其中的重点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编制准备
招标文件编制的准备工作包括招标策划和选用适当的招标文件模板。
(一)招标策划
招标策划就是采用实地调研、网络搜索、档案资料研究、分析对比等方法,落实招标条件、调研潜在投标人、研究同类项目招标经验、分析标包划分及采购要求、拟定评标办法、编制招标进度计划并形成策划报告的过程。招标策划是开展招标活动的事先计划和准备,是确保招标投标活动质量的基础和保障。因此,招标文件编制前应先进行策划工作。
1.落实招标条件
落实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条件主要包括: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或核准手续,资金或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审批或核准确定的招标方式、组织方式具体如何等。
2.调研潜在投标人
调研潜在投标人是为了了解掌握拟参与招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规模实力、人员资质、技术装备、供货业绩等。通过调研潜在投标人,为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明确招标要求、拟定评标办法等提供可靠充分的依据。
3.研究同类项目招标经验
研究分析已完成的同类招标项目情况,包括投标人竞争情况、投标报价及投标方案、否决投标、异议甚至招标失败、合同签订后执行情况等。通过经验反馈,为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参考,避免相同或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4.分析标包划分及采购要求
招标项目标包划分是指将若干同类或类似项目合并成一个项目或将一个项目拆分成不同项目实施招标采购。标包划分对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的意愿、投标报价、招标成本等有重要影响。招标项目的采购要求包括供货范围及边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响应要求等内容。采购要求清晰明确、适宜合理,不会造成潜在投标人的误解误读,有利于其对招标文件作出恰当的响应。
5.拟定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是评价投标文件的规则、方法和程序,也是招标人采购目标的直接体现。因此,在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规范的前提下,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评标方法。
6.编制招标进度计划
招标进度计划是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的一部分。招标进度计划应以招标策划作为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作为终止时间,以满足项目进度为目标。考虑招标活动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性风险,编制招标进度计划时应预留出一定的富余。
(二)招标文件模板选用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选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标准招标文件。
对于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使用上述文本,也可以使用招标人自己制订的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一般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要求、供货要求或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组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范的要求,不得存在招标文件发售、澄清和修改,投标文件递交等的时限少于法定时限的情形,不得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另外,招标文件内容应完整,文字的意思表示应严谨,避免出现文件前后不一致、条款存在歧义或重大漏洞等现象。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公开招标)、确认是否参加投标(适用邀请招标)、联系方式等。
招标人应重点关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定,具体如下:
1.资质条件
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合理设定投标人应具备的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同时,相关专业的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服务项目应按照国家对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的规定确定资质资格,货物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规定确定资质资格。
2.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能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如果招标项目需要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标准的,应考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能够保证竞争,并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的规模、质量和数量等作出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能够反映投标人的资金筹集与资金运用能力。可对投标人的负债经营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状况等财务指标作出规定,如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净利润率等,保证投标人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且能够为招标项目提供足够的生产流动资金。
4.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负责计划、合同、安全、环保、材料、设备等管理的分项负责人。可对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技术职务以及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等作出规定。
5.拟投入的设备
指投标人拥有或租赁,保证能够投入招标项目的设备。可对能够投入招标项目的设备规格(型号、容量)、数量等作出规定,并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设备的来源、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制造年份、功率、工况、所在地、可到达项目现场时间等资料,以评定投标人是否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设备能力。
6.信誉
一般包括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市场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年份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银行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等。
7.业绩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能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如果招标项目需要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标准的,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或评标标准,同时应考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能够保证竞争。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主要是阐明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规则以及对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活动的要求,由正文及其前附表两部分组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纪律和监督、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等。
前附表是对正文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招标人可以在前附表中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前附表的内容,但不得与正文内容相抵触。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一般由前附表、评标方法、评审标准、评标程序组成。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应重点关注评审标准的编制。评审标准分为初步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包括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和响应性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包括商务评分标准、技术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及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包括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一致性;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其是否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其报价是否唯一等。
资格评审标准包括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是否有效;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情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是否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业绩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响应性评审标准包括投标报价、投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技术支持材料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详细评审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一般包括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评价、投标设备的业绩评价等。技术评分标准一般包括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评价、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等。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一般包括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投标报价评分的计算方法等。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格式三部分组成。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提供不同类别的合同文本,如建设工程合同、设备供货合同、勘察设计合同、运输服务合同、仓储服务合同等。
(五)技术要求、供货要求或发包人要求
工程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一般都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内容;设备招标项目的供货要求一般都包括总体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的发包人要求一般都包括勘察、设计或监理要求、适用规范标准、成果文件要求、发包人财产清单、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承包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发包人的其他要求等。
(六)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一般包括投标函(或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方案说明、技术支持资料等。
三、招标文件的校对与审核
为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招标人应当建立“编制—校对—审核”的三级质量管控体系, 上文已详细论述招标文件的编制,以下内容着重介绍校对与审核的重点内容。
(一)招标文件校对
招标文件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提交校对人校对,校对的重点内容包括:
(1)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时间期限、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与招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是否相符合;
(2)是否存在文字、格式等方面的错误。
(二)招标文件审核
招标文件的编制人员对校对过程中发现的错误或缺漏进行修改后,应提交审核人审核,审核的重点内容包括:
(1)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时间期限、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内容是否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是否完整齐全且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需要;
(2)校对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认真处理。
四、结语
一份高质量的招标文件至少要经过“准备—编制—校对—审核”四个过程,同时还要注意避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范的相关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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