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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元旦春节期间发生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影响,承建公司被暂停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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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22-02-15 13:42【

北海:元旦春节期间发生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影响,承建公司被暂停投标资格!

北海:元旦春节期间发生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影响,承建公司被暂停投标资格!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吾悦华府等项目农民工讨薪情况的通报

市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了一批欠薪矛盾纠纷,但仍有个别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将对有关企业与责任人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吾悦华府项目

由深圳市华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吾悦华府项目S4地块27#-30#住宅楼装饰装修工程,元旦春节期间多次出现工人以爬楼等极端方式讨薪且涉嫌以讨要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经各相关部门反复协调,深圳市华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才于1月30日解决拖欠的工人工资。深圳市华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落实用工主体责任,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消极对待解决欠薪问题,纵容工人以极端方式讨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深圳市华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朱志荣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不良行为录入“北海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整改期间暂停其在北海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承揽新业务和投标资格。

二、海映兰屿小区三期项目

由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海映兰屿小区三期项目,于2022年1月25日发生农民工集体到市信访局上访讨薪事件,且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不积极配合协调处理。经政府各部门协调,最后由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南宁市荣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未落实总承包单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则的主体责任,消极对待解决欠薪问题,纵容工人上访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南宁市荣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委托总包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任由农民工聚众上访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祁飞、南宁市荣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徐泽荣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不良行为录入“北海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整改期间暂停其在北海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承揽新业务和投标资格。

三、北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

由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北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杭州齐天达盛劳务有限公司在春节前多次组织工人集体讨薪,且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在相关部门反复协调下,杭州齐天达盛劳务有限公司于1月24日才同意配合做好拖欠工人工资清算工作,直至1月30日才解决拖欠的工人工资。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杭州齐天达盛劳务有限公司多次组织工人集体讨薪,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欠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张航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不良行为录入“北海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对杭州齐天达盛劳务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肖克磊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不良行为录入“北海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整改期间暂停其在北海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承揽新业务和投标资格。

四、中加广场项目

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加广场项目,于2022年1月19日、22日连续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这是该项目连续第二年于春节前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未落实总承包单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则的主体责任,消极对待解决欠薪问题,纵容工人连续上访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党育富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不良行为录入“北海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整改期间暂停其在北海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承揽新业务和投标资格。

五、高德古镇项目

由安徽三川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高德古镇项目,在元旦春节期间多次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在政府各部门协调下,安徽三川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1月29日才解决了拖欠的工人工资。安徽三川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消极对待解决欠薪问题,致使工人多次集体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安徽三川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黄春光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不良行为录入“北海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整改期间暂停其在北海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承揽新业务和投标资格。

以上惩处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生效,通报涉及企业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材料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室,逾期未整改完成或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视为拒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作进一步惩处。

市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劳务用工管理,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和谐稳定。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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