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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土地开垦整理中心梧州市藤县岭景镇大益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更改通知(一)(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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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9-27 09:16【

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梧州市藤县岭景镇大益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WZZC2018-G2-30047-YCTX

三、招标人名称:藤县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地址:藤县国土局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774-7298392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藤县津南路232号

项目联系人:黄梓瑜

联系电话:0774-729108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9月7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9月26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修改为:“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4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原“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工程量清单为计价软件格式。”,现修改为“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Excel版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3.2.1.2款现修改为“3.2.1.2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电子文件应Excel版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3.6.3修改为: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按手印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1和条款号2.2.2(1)有关预算员的要求,全部删除。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1(五)原“【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3月~2018年5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修改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5月~2018年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1中(七)企业财务状况(满分10分)原为:“提供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得9分。提供2017年财务预测,得1分。”,现修改为:“提供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得9分。提供2018年财务预测,得1分。”

(八)招标文件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修改为: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施工图所含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根据。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数量报价表中多报的项目或综合单价、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3.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由招标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上述保险费包含在承包人所报的工程数量报价表中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总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3.2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综合单价和总价内。

5.投标价中承包人需要修建的临时工程及其临时占地租用费(含拆迁补偿),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列入,并包含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和总额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6.投标价应包括工程维护费、废弃物倾倒费等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各项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劳务或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任何其他事项的价格不予调整。承包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价格上涨的风险,并计入工程数量报价表的各项目单价中。

8.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临建宿舍建设和施工完毕后临时设施拆除及垃圾的清理等费用。

9.发现工程数量报价表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外,应以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数量为准。

10.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含桩基的无破损检测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12.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

13.投标价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包含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各项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14.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计算参考依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02〕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关系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22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财〔2001〕41号)

(5)2011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6)2011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

(7)2011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定额》

(8)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5]336号文下达的《关于下达2015年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9)材料信息价格按2018年最新版《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藤县部分)计算,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则参考市场价

15.1本工程预算包干费:无。

15.2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发〔2012〕42号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中含劳动保险费。

(九)招标文件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修改为: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现场自然条件

满足施工要求。

二、现场施工条件

满足施工要求。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土地整改项目施工及验收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以及施工图纸载明的其他有关规范标准。

四、工程建设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参照以下标准: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2)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2)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2)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7)《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程》(NY/T310-1996)

(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

(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B/T16453.2-2008)

(1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453.3-2008

(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16453.4-2008)

(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TD/T1033-2012)

(14)《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DB35/1165-2002)

(15)《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16)《农用地定级规程》(TD/T1005-2003)

(17)《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

(18)《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1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2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2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

(2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23)く节水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

(24)く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ー2013)

(25)《6G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2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Bo1-2003)

(2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6)

(28)《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2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

(3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31)《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D33-2012)

(32)《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O4-2010)

(33)《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34)《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

(35)《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36)《土地整治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

(37)《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X(DB45/T1056-2014)

(38)《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

1.4.4其他基础资料

(1)《梧州市藤县土壤》

(2)《2016年梧州市藤县政府工作报告》

(3)《梧州市水利电力志》(1999年)

(4)《梧州市藤县耕地地力评价》

(5)《梧州市藤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8月)

(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改为: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解释和使用。

2.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支付应以实施阶段的施工设计图纸和按项目监理指示完成的实际数量为依据。应在项目监理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由项目监理审查确认并按工程量清单的费率和价格支付,变更部分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由项目监理确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率与价格,应包括所有的承包人设备费、劳务费、监督费、材料费、管理费、试验费、临时工程费、安装费、维护费、所有税款、利润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的费用。

4.无论数量是否标出,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细目须填入费用和价格。承包人没有填写费用和价格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相关工程细目的费率与价格之中。

5.在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中,应计入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未列的细目其费用已分配在相关工程细目的费率与价格之中。

6.对工作和材料的一般指示或说明已写于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内。给工程量各细目标价前,须参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投标报价具体内容包括: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工程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零星工作清单报价表

5、设备购置报价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7、单价分析表

8、费率计算表

9、主要材料价格计算表

10、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表

11、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1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十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8页)中第5至8点修改并增加为:

(5)项目经理简历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6)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18年5月~2018年7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企业近年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2014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

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打印材料适用于市政、建筑工程资质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打印,打印材料上应显示网上打印时间、网址和诚信库水印背景。未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交该项材料。

(8)投标人关于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推荐的施工单位且备案有效期内的文件复印件。

(9)由于反贪部门转隶,检察机关掌握的行贿犯罪记录和行贿信息暂没法由检察机关提供,因此投标单位应出具一份“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存在这方面虚假信息,则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招标单位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标后在以上网站查询并打印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审核。)

(十二)由于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需延期,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时整。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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