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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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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6-10-09 10:13【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16334070(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刘海燕1384413364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6334070(CG)

招标条件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长春市九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由单位自筹并配套部分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台区人民医院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建设目标:本次招标的内容是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建设总体目标是:致力于建成符合现代化医院发展要求的计算机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达到模式先进、流程优化、管理配套、支撑有力、运作高效;实现人、财、物、信息的管理一体化,实现医院日常业务管理、临床医疗管理、医院资源管理、控制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医院管理和机制创新,促进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更加科学,提升全体员工信息化素质,使医院在现代化管理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为医院取得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2.3项目总体要求:

2.3.1软件的研发必须严格执行国际软件工程的标准(CMM、ISO等),符合国际医疗软件的规范(HL7、SNOMED、ICD-9/10、IHE、XML等),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要求。软件的数据字典应遵循国际和国家数据字典标准规范。软件必须遵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满足医疗保险政策和医疗改革政策对医院的要求,应满足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医院的要求。

2.3.2投标人软件产品成熟稳定,采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符合应用规范,满足业务需求。

2.3.3须具备科学、合理、先进的软件系统架构,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充分考虑当医院业务高峰期数据库访问量巨大的情况下,整个业务系统的性能,并能满足未来五年的医院业务发展、安全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满足医院可持续的流程优化和系统集成优化的需要。

2.3.4投标人软件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信息为主线,以提高医院经济、社会效益,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医生医疗水平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为基本点”为设计思想,为医院提供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并能对医、护、技、检等方面的业务处理具备足够的管理和支持能力,支持消息管理机制,支持联机事务处理,支持科室信息汇总分析与收支经济核算,支持医院领导对医疗动态与医疗质量的宏观监督与控制以及对全院收支经济信息的及时响应,真正达到医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2.3.5全部软件系统均采用网络版;模块化设计,可拆分组装,分步实施;功能齐全,覆盖面包括医疗、护理、医技等临床信息及人事、经济、设备、材料、医保等管理信息。并做到有机集成、无缝连接;流程规范,优化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严格权限设置,高度安全保密;运行稳定可靠,易学易用,操作简便。

2.3.6软件设计应满足医院相关个性化要求和本地特色,支持通用报表的医院自定义。

2.3.7提供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从项目组织管理、本地化售后服务等各方面保证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持续服务支持。

2.3.8医院除了构成自身的、功能齐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外,还必须建立一个开放的、多系统集成的、全网安全的、能与医院之外的卫生数字化体系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硬件基础平台。

2.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硬件60历天,软件180日历天

2.5项目总概算:人民币1500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固定的研发、实施和服务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并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10月0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由投标单位法人亲自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证明税金缴纳时间最少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

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刘海燕

电话:13844133644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室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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