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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瑶乡大道和滨湖大道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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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7-25 1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瑶乡大道和滨湖大道工程项目工程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18]37号、巴发改审批[2018]38号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马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1)、瑶乡大道的建设地点在向阳小学至坡努屯,起于向阳小学,终于巴马县第三中学;2)、滨湖大道的建设地点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城东桥头至赐福湖大桥。

建设规模:1)、瑶乡大道的建设规模是对原有巴马瑶族自治县瑶乡大道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路线全长为4882米,红线宽度为25米,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沥青混泥土路面,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电力、电信等。2)、滨湖大道的建设规模是改扩建G323国道(巴马县城东桥头至赐福湖大桥桥头段),线路全长约为696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线分两段实施:第一段拟从城东桥头至淀粉厂新桥处,路线长2640米,红线宽度为29.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第二段从淀粉厂新桥至赐福大桥桥头,路线长4006米,红线宽度为17米,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及电力电信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瑶乡大道估算价约11804.6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10455.07万元、勘察费用为104.55万元、设计费用为199.54万元);滨湖大道估算价约29484.3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25967.2万元、勘察费用为265.89万元、设计费用为654.58万元)。总合同估算价为41289.0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36422.27万元、勘察费用为370.44万元、设计费用为854.1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施工工期压缩时,宜增设提前竣工费项目。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巴马瑶族自治县瑶乡大道和滨湖大道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通过,施工图审图完成后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造价文件,并由招标人及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实施)、施工及相关采购,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道路、排水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2人,均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4人,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ggzy.cn)以登录或注册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7月3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0778-230271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府左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3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35%。

?建筑安装工程费回购期:承包人投资的65%项目工程款发包人分6年支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投资65%项目工程款的投资回报款按承包人(中标单位)所报的融资年利率计算利息,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单位在完成初勘和初设并提交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的55%费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详勘、施工图文件)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至80%费用,竣工验收后30天内支付剩余20%的勘察、设计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621215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20号

邮编:5475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8-6216313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金旅大厦803室

邮编:547000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8-2106111

传真:0778-2256088

电子邮箱:ycgx168@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河池金龙湾支行

账号:211481070930001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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