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之下,基坑验槽怎么验?
依据GB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地基基础工程必须进行验槽。基坑(槽)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一、验槽条件
(一)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应共同参加验槽。
(二)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
(三)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
二、验槽内容
(一)天然地基验槽
1.天然地基验槽应检验下列内容:
(1)根据勘察、设计文件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根据勘察报告核对基坑底、坑边岩土体和地下水情况;
(3)检查空穴、古墓、古井、暗沟、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情况,并应查明其位置、深度和性状;
(4)检查基坑底土质的扰动情况以及扰动的范围和程度;
(5)检查基坑底土质受到冰冻、干裂、受水冲刷或浸泡等扰动情况,并应查明影响范围和深度。
2.天然地基验槽前应在基坑或基槽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检验数据作为验槽依据。
3.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承压水头可能高于基坑底面标高,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时;
(2)基础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基底以下砾石层或卵石层厚度大于1m时;
(3)基础持力层为均匀、密实砂层,且基底以下厚度大于1.5m时。
(二)地基处理工程验槽
1.对于换填地基、强夯地基,应现场检查处理后的地基均匀性、密实度等检测报告和承载力检测资料。
2.对于增强体复合地基,应现场检查桩位、桩头、桩间土情况和复合地基施工质量检测报告。
3.对于特殊土地基,应现场检查处理后地基的湿陷性、地震液化、冻土保温、膨胀土隔水、盐渍土改良等方面的处理效果检测资料。
(三)桩基工程验槽
1.设计计算中考虑桩筏基础、低桩承台等桩间土共同作用时,应在开挖清理至设计标高后对桩间土进行检验。
2.对人工挖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对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对大直径挖孔桩,应逐孔检验孔底的岩土情况。
三、验槽方法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而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一)观察法
1.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手段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3.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井、掩埋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如存在上述问题,应沿其走向进行追踪,查找其在基槽内的范围、延伸方向、长度、深度及宽度。
4.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或其他手段作为验槽辅助。
(二)轻型动力触探
1.轻型动力触探进行基槽检验时,应检查下列内容:
(1)地基持力层的强度和均匀性;
(2)浅埋软弱下卧层或浅埋突出硬层;
(3)浅埋的会影响地基承载力或基础稳定性的古井、墓穴和空洞等。
2.轻型动力触探宜采用机械自动化实施,检验深度及间距应按下表执行。检验完毕后,触探孔位处应灌砂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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