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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滩路街道石磊庄社区(东区)居民用电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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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8-08 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滩路街道石磊庄社区(东区)居民用电改造工程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发【2017】1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滩路街道石磊庄社区(东区)居民用电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万新南路以东、514#道路以南、518#道路以北、孔家崖街道王家庄以西。

2.3建设规模:对石磊庄社区255户居民进行用电线路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增设16表位8台,12表位4台,9表位5台,6表位8台,拆除现有从杆进户的6㎡的用电线路,改为使用10㎡的用电线路,移动变压器等。

2.4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2.5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8资金来源:街道自筹。

2.9项目总投资:153.57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年度-2015度年财务审计报表或以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为准);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申请人按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者缴纳社保凭证,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注册登记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期限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8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 号文规定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为准)。

3.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3.10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二个工作日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发布;

5.2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5.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现场免费领取。

5.4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岗位证书、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者缴纳社保凭证、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2)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注册登记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两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3)申请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无需到场,凭有效证明报名。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报名及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二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绍军

电话:13669351801

7.2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系人:王莉萍

电话:1389342685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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