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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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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8-07 1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建设工程施工已由鹤发改审批【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JS20170720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太平镇四坪村大水泌红湾,拟对太平镇污水处理厂道路和场平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额约3020445.03元。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有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时间须是本项目报名开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

3.6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须提供企业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的公示的信息网页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营)体形式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8月8日下午17时30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http://hf.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文件。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9月5日上午9时00分前到帐。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开户名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支行

账号:42050172670800000073 -000182

开户行地址:鹤峰县溇水大道808号

行号:1055 4186 7084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5日上午9时,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原老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鹤峰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鹤峰县中坝街9号

邮编:445800

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1338769666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民宗局

邮编:4458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5419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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