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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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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4-24 09:14【

依据恩施州发改审【2018】33号文批准建设的函,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凤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咨询服务(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因第一次截止时间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咨询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YCJSLF2018-003

3、采购预算:人民币41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内容: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实施方案、协助业主完成相关部门评审、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并协助PPP项目入库等工作。

三、咨询服务目标:

1、项目识别阶段

工作内容:协助政府根据物有所值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评价,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筛选适合PPP运作模式的项目。(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成果:书面报告

2、项目准备阶段

工作内容: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包括项目概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采购方式选择及相关财务测算等)、详细物有所值评价、详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协助政府汇报会议,通过审核、(组件框架、编制方案、方案审核)协助PPP项目入库等工作。

成果:书面报告

3、项目采购阶段

工作内容:协助政府进行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编制及采购代理等。(资格预审、采购代理)

负责PPP项目合同起草。

协助合作谈判与合同签署,并发表专业、独立意见,协助政府汇报会议,解读PPP政策、方案、合同。(相应文件评审、谈判与合同签署)

成果:合同文本、谈判协作

4、其他

工作内容:为有关人员就上述服务提供业务指导,任何其他甲方委托、乙方接受的咨询服务内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具有近三年PPP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鄂服务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在鄂设有办事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行政、技术人员、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9、具有政府采购代理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凤县武汉大道瓦尔高小区)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必须携带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第二条供应商资格(第1-3条)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10点00分

开标地址:来凤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诚

联系电话:13403018999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瓦尔高小区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3085196655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来凤网上发布(http://www.laif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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