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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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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6-11 08:47【

招标编号:YC18327056(ZBP)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伦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伦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2.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供货

2.4招标范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3.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报名日期内方为有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7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1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商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绥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商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伦市教育局

地址:海伦市南三路

联系人:王贵玉

电话:0455-573364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商服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5-839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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