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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周边道路)初设、初勘、地形测绘项目》的更正公告(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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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9-30 09:16【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受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周边道路)初设、初勘、地形测绘项目(项目编号:YC18359002-CG-0045)进行竞争性磋商,于2018年9月21日在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完成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计划建设11条次干道约5.21km的初设、初勘、测绘工作。

更正为:采购内容:完成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计划建设11条次干道约5.21km的初设(不含施工图设计)、初勘、测绘工作。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预算: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采取优惠率的方式招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和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报价报优惠率,优惠率不低于60%,项目取费时,标准取费中的总投资为工程造价预审价计算。(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1-中标优惠率))。

更正为:采购预算: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采取优惠率的方式招

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和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报价报优惠率,优惠率不低于44.5%,项目取费时,标准取费中的总投资为工程造价预审价计算。(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1-中标优惠率)×30%。

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以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更正为:1、本项目采用单价总优惠率(%)报价,即:投标单价=最高限价*(1-所报优惠率),优惠率越高则报价越低。

2、以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最高优惠率〉/投标报价〈1-所报优惠率〉×100×30%。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按补充后的内容执行,未按补充后内容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18-6823725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50号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8-6023518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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