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橡南面标准厂房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桂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橡南面标准厂房等项目已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桂经管审复【2017】12号及经管审复【2017】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片区。
建设规模:其中中橡南面标准厂房: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园C区C5-C13地块进行新建。项目规划范围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宗地范围坐标确定,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9708平方米,其中1#2#3#标准厂房总面积13572.00平方米。办公服务综合楼建筑面积5800.00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16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70平方米,1#、2#警卫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罗汉果加工交易市场: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园B12和B13地块内,靠近长江路的汉阳街两侧进行新建。罗汉果加工交易市场新建6栋标准厂棚,厂棚建筑占地面积16500.00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6500.00平方米。小微企业标准厂房:在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龙园C区C-1地块内进行新建。项目规划范围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宗地范围坐标确定,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8267.00平方米,其中1#~7#标准厂房总面积20097.00平方米,食堂宿舍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7800.00平方米,配电设备房110平方米,警卫室80平方米,公厕18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中橡南面标准厂房(化工类标准厂房,不放行吊):新建1#2#3#标准厂房3栋,层数1层,建筑面积59887.55平方米;办公服务综合楼1栋,层数5层,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建配电房216平方米。其他附属工程包括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广场铺装工程、室外公共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力管网及路灯工程等;罗汉果加工交易市场(机械类标准厂棚,不放行吊):6栋标准厂棚,其他附属工程包括: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广场铺装工程、室外公共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力管网及路灯工程等。小微企业标准厂房(食品类简易标准厂房):新建1#~7#标准厂房7栋,层数1层;综合楼1栋,层数8层,局部2层。其他附属工程包括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广场铺装工程、室外公共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力管网及路灯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8233.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72.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25.78万元(含土地拆迁费用6028.89万元),预备费2469.8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65.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82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10日历天,采购工期及施工工期272日历天)。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 12月至2018年12月,2018年12月前完工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桂林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及相关采购(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直至分项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具体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低压配电、通讯、水电管网及总平图、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外立面)、装饰、结构、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不包含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空调通风、总平(仅含绿化、道路、总平水电、通信管道)、标识系统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2)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含热水系统)、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电气工程(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不包含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空调通风、标识系统、室外总平。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批准的施工图和招标人同意及桂林市财政局评审通过的的预算清单为准。
3)采购内容为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基建档案验收。
6)质保期工作:按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建筑安装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备注:建筑工程包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地质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结构分析、建筑工程教育、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安全工程、工业工程等。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实施设计或施工建筑总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的或项目合同额为1亿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6日,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图纸另附计)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4日10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8号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并刷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通过验证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及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8.1勘察费的支付:勘察费在提交初步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后7天内支付到暂定合同价款的50%,在提交经审图公司审核通过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且勘察费用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支付到实际合同价款的90%,其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8.2设计费的支付:承包人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后五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后五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五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8.3施工费的支付:以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支付依据(指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的)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
计量周期:按节点支付(第一节点:地基基础完成;第二节点:钢构封顶完成;第三节点:竣工验收完成)。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5
10.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847710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福县苏桥镇苏桥工业园土榕大道1号
邮编:541001
联系人:周习
电话:0773-3133961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隐路清华园A3栋3楼
邮编:541001
联系人:王鹏
电话:0773-2316332
传真:0773-2316332
招标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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