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拿银片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广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拿银片区)工程已由大化县发展和改局以大发改审批[2016]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t勘察、t设计、□采购、t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化县大化镇景山村板别屯拿银西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安置房约3000套(以实际建设套数为准)总建筑面积210000平方米;分两批建设,第一批建设规模约2000套(以实际建设套数为准);第二批建设规模约1000套(以实际建设套数为准)。安置房楼以1层杂物房+6层居住房多层建设模式建设(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杂物房层高为2.1m,居住房层高为3m,框架结构,非电梯房。
合同估算价:约3431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t勘察设计工期、t施工工期)为27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且不得超过中标总价,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消防、给排水、电气(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内容。
具体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外墙装饰装修、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及水电安装;
(2)房屋内简易装修。
装修内容如下:
(1)客厅、餐厅、厨房、阳台及过道、所有房间、公共卫生间地板贴瓷砖;
(2)墙面、房屋天板刮白;
(3)公共卫生间贴1.8米墙面砖,防水+回填土、配置洁具;
(4)安装卧室门、公共卫生间门;
(5)安装水、电,厨房配备简易灶台;
(6)材料搬运、垃圾清运等。
2.3本项目□要求t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t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与招标文件一同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16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上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5814545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新化西路37号
邮编:530800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8-5812239
传真:0778-5812239
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金旅大厦801、802、803室
邮编:5470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8-2202006
传真:0778-2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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